第十一屆安徽省專利獎評選
(一)基本條件
1、申報單位或個人為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或者常駐的專利權人。有多個專利權人的,全體專利權人均應同意申報,一般由第一專利權人作為申報單位。
2、申報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第一專利權人地址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且該專利權有效、穩定、無權屬糾紛,沒有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
3、申報的專利創新性強、技術和設計水平較高,已經在安徽省實施,并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申報的專利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中國外觀設計獎、省專利獎、省外觀設計獎。
5、每個申報單位申報專利項目不超過2項,其中:發明(實用新型)類專利項目不超過1項、外觀設計類專利項目不超過1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申報發明(實用新型)類專利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
(二)資金獎勵
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8萬元、5萬元、3萬元。